摘自古诗文网乐书
节选一:
原文:
凡音之起<1>,由人心生也。人心之动,物使之然也。感于物而动,故形于声;声相应,故生变;变成方,谓之音;比音而乐之<2>,及干戚羽旄<3>,谓之乐也。乐者,音之所由生也<4>,其本在人心感于物也。是故其哀心感者,其声噍以杀<5>;其乐心感者,其声啴以缓<6>;其喜心感者,其声发以散;其怒心感者,其声粗以厉;其敬心感者,其声直以廉<7>;其爱心感者,其声和以柔。六者非性也,感于物而后动,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。故礼以导其志,乐以和其声,政以壹其行,刑以防其奸。礼乐刑政,其极一也,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。
译文:
大凡音的起始,是由人心产生的。而人心的变动,是物造成的。心有感于物而变动,由声表现出来;声与声相应和,才发生变化;按照一定的方法、规律变化,就叫做音;随着音的节奏用乐器演奏之,再加上干戚羽旄以舞之,就叫做乐(yuè,月)了。所以说乐是由音产生的,而其根本是人心有感于物造成的。因此,被物所感而生哀痛心情时,其声急促而且由高而低,由强而弱;心生欢乐时,其声舒慢而宽缓;心生喜悦时,其声发扬而且轻散;心生愤怒时,其声粗猛严厉;心生敬意时,其声正直清亮;心生爱意时,其声柔和动听。以上六种情况,不关性情,任谁都会如此,是感于物而发生的变化,所以先王对外物的影响格外慎重。因此说礼用以诱导人的意志,乐用以调和人的声音,政用来统一人的行动,刑用来防止奸乱。礼乐刑政,其终极目的是相同的,都是为了齐同民心而使出现天下大治的世道啊。
注释:
<1>以下为《礼记·乐记》文。《正义》引皇甫侃的话说:此章“备言音声所起,故名《乐本》。夫乐之起,其事有二:一是人心感乐(lè),乐(yuè)声从心而生;一是乐(yuè)感人心,心随乐(yuè)声而变也。” <2>比:随着、顺着。《易经·比卦》彖辞说:“比,辅也。下顺从也。”乐之:乐读如yuè,做动词用,全句的意思是,顺着音调的变化,而将它音乐化,或说是将它变成为乐。怎样变?《乐记》孔颖达疏说是“言以乐器次比音之歌曲而乐器播之。”用白话说就是随音调的变化,用乐器演奏之。 <3>干戚羽旄:按《乐记》郑玄的解释,干就是盾牌,戚指斧(兵器)。这两种是周武王所制《武》舞中,舞人手执的器具;羽指雄性山鸡尾,旄指旄牛尾。这两种是文舞中舞人手执的器具。 <4>由:因缘、缘故。此句硬译应是:由于乐的缘故,音才发生变化,产生新的乐西。或者说,以乐为目的,音产生了新的东西。意译就是:乐是音产生的。 <5>噍(jiāo,焦):《乐记》郑玄释为急。杀(shài,晒):衰减。《仪礼·士冠》:“以官爵人,德之杀也。”郑玄注说:“杀,犹衰也。”噍而杀:孔颖达释为“踧(cù,同蹙。意为迫促)急而速杀也。”就是促急而迅速减弱谓为噍杀。 <6>啴(chǎn,产):宽舒。又读如单(dān)、滩(tān)等,都有宽舒意。如《诗·大雅·崧高》:“徒御啴啴(读tān)”毛注:“啴啴安舒,言得礼也。”故啴以缓就是宽缓的意思。《乐记》孔颖达疏说:“啴,宽也。若外境所善,心必欢乐。欢乐在心,故声必随而宽缓也。” <7>廉:不苟微细谓之廉。廉原是古代数学名词,如左图,将225开方:先破十为方,其积100,所余小方为隅,长方为廉。方、廉、隅相加为积225。方是开方所得大数,廉隅是剩余的小数,或说是边、角微细的部分。故古人又以廉为棱,隅为角(《广雅》)。此处所谓直以廉是边、角分明,绝无邪曲的意思。《乐记》孔颖达疏说:“直谓不邪也;廉,廉隅也”。“严敬在心,则其声正直而有廉隅不邪曲也。”
节选二:
原文:
人生而静,天之性也;感于物而动,性之颂也<1>。物至知知<2>,然后好恶形焉。好恶无节于内,知诱于外<3>,不能反己<4>,天理灭矣<5>。夫物之感人无穷,而人之好恶无节,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<6>。人化物也者,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<7>。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<8>,有淫佚作乱之事。是故强者胁弱,众者暴寡,知者诈愚<9>,勇者若怯,疾病不养,老幼孤寡不得其所<10>,此大乱之道也。是故先王制礼乐,人为之节:衰麻哭泣<11>,所以节丧纪也<12>;钟鼓干戚<13>,所以和安乐也;婚姻冠笄<14>,所以别男女也;射乡食飨<15>,所以正交接也。礼节民心,乐和民声,政以行之,刑以防之。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,则王道备矣<16>。
译文:
人生来好静,是人的天性;感知外物以后发生情感的变动,是天性的外部表现。外物来到身边后被心智感知,然后形成好恶(wù,务)之情。好恶之情不节制于内,外物感知后产生的诱惑作用于外,天理就要泯灭了。外物给人的感受无穷无尽,而人的好恶之情没有节制,人就被身边的事物同化了。人被外物同化,就会灭绝天理而穷尽人欲。于是才有狂悖、逆乱、欺诈、作假的念头,有荒淫、佚乐、犯上作乱的事。因此,强大者胁迫弱小,众多者施强暴于寡少,聪慧多智的欺诈愚昧无知,勇悍的使怯懦者困苦,疾病者不得养,老人、幼童、孤儿、寡母不得安乐,这些是导致天下大乱的因素。所以,先王制礼作乐,人为的加以节制:以衰麻哭泣的礼仪制度,节制丧葬;钟鼓干戚等乐制,调和安乐;婚姻冠笄的制度,区别男女大防;乡射、大射、乡饮酒及其他宴客享食的礼节制度,端正人际间的交往关系。用礼节制民心,用乐调和民气,以政治推行之,刑罚防范之。礼乐刑政四者都能发达而不相孛乱,帝王之术也就完备了。
注释:
<1>颂:容貌、外表。《集解》引徐广语解释说:“颂音容,今《礼》(按:指《礼记·乐记》作‘欲’。”其实颂与容字音(róng)义皆通,《说文》说:“颂,貌也”。在本句中的意思是:人的天性是静,静则无所表现,难以觉察。只有感于物而动,不感于外物则不动,所以静的天性由感物而动被反衬出来,感物而动就成了天性静的外部表现(容貌)。《乐记》“颂”作欲。 <2>知知:前知与智同。全句的意思如《集解》所说:“事至,能以智知之。” <3>知:指由于外物至而产生的感觉。己:自己、自身。《乐记》作“躬”。躬,《说文》在“吕”部,释曰:“身也”。与己通。《乐书》中此句的意思是不能归于自身原有的天性。即“己”释为自身的天性。 <5>天理:《集解》和《正义》都释为天性,即“人生而静”的秉赋,与《乐记》郑玄释相同。 <6>人化物:即人化于物,为物所化,随物变易其善恶。 <7>人欲:人心所欲。即好恶无节产生的贪欲。 <8>悖逆:不顺天理,恣意而为。《玉篇》:“悖,逆也。”悖逆二字是逆字的同意重复。不顺为逆,所以凡与天理人情不顺者都可说是悖逆。 <9>知:同智。 <10>孤寡:《乐记》“寡”作“独”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少而无父者谓之孤,老而无子者谓之独,老而无妻者谓之矜,老而无失者谓之寡。此四者,天民之穷而无告者也。”所:处所。指生存必要的环境、条件等。 <11>衰(cuī,崔)麻:丧服。此处指有关衰麻的礼仪制度。按亲疏关系不同,丧服分五等,最重者名斩衰,最轻者名缌麻,兼五等而言之名为衰麻。哭泣:此处指居丧期间有关哭泣的礼仪制度。如始死未殡之间哭不绝声;既殡之后到虞祭之间,朝一哭,夕一哭;既虞之后,思忆则哭,不思不哭(死后七日大殓为殡,三月而葬,葬后当日虞祭),以及哭有踊、不踊,稽颡不稽颡,对君使不哭等许多规定。 <12>丧纪:丧葬制度。纪释为纲纪、制度。 <13>钟鼓:乐器。干戚:舞具。己见前释。钟鼓干戚合为乐的代称。《周礼·春官·乐师》说:乐仪“以钟鼓为节”,在《鼓师》一节中又说:“凡乐事,以钟鼓奏《九夏》”郑玄解释说:“以钟鼓者,先击钟,次击鼓以奏九夏。夏,大也,乐之大歌有九”。可见,钟鼓是最重要的乐器。又舞有文武二类,文舞持羽、旄,武舞执干戚。又有人舞(见《周礼·春官·乐师》),徒手而舞。这些舞具中以干戚最具威仪,故以干戚总其余。 <14>婚姻:指婚礼。冠笄:指冠礼。《礼记·曲礼》说:“男子二十冠而字”,“女子许嫁,笄而字”。 <15>射:指乡射、大射礼,于五礼属嘉礼。乡:指乡饮酒礼。参见《仪礼·乡饮酒》。 <16>王道:王天下之道,或曰帝王道,与霸道相对。《尚书·洪范》说:“无偏无党,王道荡荡”。孔颖达疏解释说:王道,“王家所行之道”。战国时期流行治天下的方法,有三种:王道、霸道、强国之术。参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公孙鞅说秦孝公事。